
国际特赦组织发布最新研究报告,多名香港前在囚人士亲述狱中受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待遇,包括网台主持人、民主派活动人士“杰斯”尹耀昇(左),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(右)分别称,被惩教人员施压“自愿”单独囚禁。资料图片。
国际特赦组织(下称“组织”)今(17日)发布最新研究报告,多名香港前在囚人士亲述狱中受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待遇,包括网台主持人、民主派活动人士“杰斯”尹耀昇,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分别称,被惩教人员施压“自愿”单独囚禁。
该组织认为香港的监狱对在囚者已构成残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,更可能构成酷刑,呼吁当局紧急调查香港惩教设施的情况。
报告引述9名于2016至2023年间入狱的前在囚人士表示,他们在全港11所监狱服刑期间,曾遭受身体暴力、长期单独囚禁、恶劣的卫生条件,及夏季危险的高温环境。
施压“自愿”单独囚禁
当中尹耀昇表示:“我刚入狱时,惩教人员把我带进一个房间,施压要我签署文件,‘自愿’同意单独囚禁。基本上你无法拒绝——他们会把你锁在房间里,直到你同意签字为止。”他称,单独囚禁期间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牢房,每天独自一人超过22小时,“我在牢房里吃饭和如厕。虽然每天有一小时的放风时间,但也只是在一个围栏围住的笼子里独自踱步,那里几乎看不到阳光”。
前立法会议员、现任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理事张超雄,于2022年被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。他表示,惩教人员也曾要求他签署类似文件,“自愿”要求单独囚禁。
单独囚禁安排违国际标准
国际特赦组织指出,香港的《监狱规则》规定两种类型的单独囚禁,两者均违反国际标准。当中《监狱规则》第63条容许因违反纪律而处以最高28天的惩罚性单独囚禁;第68B条则授权以模糊的非惩罚性目的,初步实施72小时的行政性单独囚禁(隔离与其他在囚人士的交流),并可进一步延长至一个月。
曾经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被囚禁在壁屋惩教所的前“学生动源”召集人钟翰林向组织表示,他在壁屋惩教所期间,狱方至少根据第63条将他单独囚禁3次,他认为这是报复行为,而非合法的纪律处分。
钟忆述,“有一次,我在探访期间告诉朋友因为惩教人员觉得我们晚上太吵,我被罚步操超过3个小时。我朋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这件事,一周后,惩教人员搜查我的牢房并‘搜出’了一张不属于我的书签。随后我就被送去单独囚禁作为惩罚。”
2025年7月修订的《监狱规则》,纳入允许以“维护国家安全”为由,根据第68B条实施单独囚禁。受访者表示,单独囚禁更有可能被用于针对因“政治”罪行被关押的在囚人士。
壁屋惩教人员涉身心虐待青少年犯
钟翰林向该组织表示,惩教人员对在囚人士施暴司空见惯,惩教人员对某个囚犯不满时,会带对方到没有闭路电视的走廊,然后就传出囚犯的尖叫声,及“打鸡翼”的声音。“打鸡翼”意指惩教人员用手肘击打在囚人士肩胛骨,避免在其身上留下明显瘀痕。
另一涉及抗争相关罪行、被关在壁屋的Peter(化名)表示,他在入狱第一天就因为不懂得如何正确称呼惩教人员,遭对方掌掴8次作为惩罚,他并说,如果毛毡折得不整齐,或者站立时双手未能伸直贴服,都有可能被打。
他续指:“有一次,我被要求背诵监狱守则,然后突然被命令要倒背。每错一个字,我的脚板底就会被打一下。最后,我的脚板都变成了紫色。”
组织引述香港过往的传媒报导,有2017年的报导采访50名曾被关押的青少年,他们描述惩教署人员极端的身心虐待,包括殴打,甚至强迫饮尿和进食排泄物。2020年,据报有数十名在囚青少年因唱抗争歌曲,被一名惩教人员掌掴。
杰斯:有人太热入医院
尹耀昇于2021年还押赤柱监狱约20个月,期间经历两个夏天。他对组织表示,夏季的牢房犹如“焗炉”,感觉温度“超过40°C”。
他说每晚回到牢房前,“我们都要在饭堂厕所排队,用那里的水喉射水冲身降温。但其实这只是自欺欺人,当我们从饭堂走回牢房时,全身又已经湿透了。”虽然赤柱监狱每个牢房的天花板都有安装电风扇,但尹指风扇被铁丝网紧紧围住,阻挡气流,令其“完全无用”,“我们在牢房里必须全裸——连内裤都不能穿。我可以听到有人痛苦地叫喊,有些人更因为太热而需要被送去医院。”
Amy(化名)于2023年夏季被单独囚禁于罗湖惩教所,她表示其牢房没有窗户,令她长出热痱。她补充:“连惩教人员自己都全身湿透。”
受访者:蟑螂在我身上爬
2021年被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Tommy(化名)称:“有蟑螂在我身上爬,我根本睡不着。”同年被关押在该处的张超雄形容收押所“极度肮脏,超乎想像”,“在牢房里,尘埃积聚成柱,从天花板垂下来。在监狱医院,厕所无法冲水,恶臭难忍”。
该组织亚太区副主任白舒然(Sarah Brooks)表示:“这些前在囚人士对香港狱中生活的描述,揭示了一种常态性的虐待模式,对在囚人士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,当局必须立即展开调查。”
她称根据国际法,将在囚人士置于极度高温、污秽环境及暴力惩罚之中,已构成残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,更可能构成酷刑。香港政府必须终结这种人权侵害行为,并确保监狱应对人权侵害负责的人受到问责。
揭常态性虐待模式 吁香港当局解决人权侵害问题
组织呼吁香港当局采取立即且具体的措施,解决报告中记录的人权侵害问题,包括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改革,以防止进一步侵犯在囚人士的人权。
组织促请港府落实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于2016年提出的建议,包括:
1)成立一个独立机构,授权其对所有拘留设施进行有效的突击视察。
2)缩短单独囚禁的最长期限,并将其限制为最后手段,时间应尽可能短。应为单独囚禁的决定建立清晰具体的准则,说明相关行为、类型及最长期限。
3)编制并定期公布有关使用单独囚禁的综合分类数据,包括相关的自杀企图及自残行为。
国际特赦组织引述惩教署就其调查结果,回应称“严正反驳有关指控”。惩教署表示对肢体暴力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单独囚禁仅在“严格遵守法律”的情况下实施,并执行了“尽可能最高程度的清洁标准”,及已采取“广泛措施”应对炎热天气的影响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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