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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街游民所合约争议 获标准和上诉委员会受理

布碌崙班森贺街坊反对在86街2501号兴建游民收容所,帐篷静坐行动已持续一年半。

布碌崙华人社区反对游民所建案的行动,近日在市府行政程序中频频突破。继羊头湾社区就U大道游民所建案“未依法申请雨水排放工程许可”向纽约市标准与上诉委员会(Board of Standards and Appeals,简称BSA)投诉并获受理后,班森贺86街2501号游民所建案,也因“是否具备有效合约”的关键法律争议,正式进入BSA审理程序。

由86街社区居民马生与Alex为代表的民众,于2025年12月24日向BSA提出上诉,并于12月30日获正式受理,案件编号为2025-55-A。该案目前正等待BSA收齐各方资料,预计数月至半年内安排公听会。

“有效”之争成为关键

86街游民所建案能否合法推进,争议核心集中在一个法律用语——“Active Contract”(有效合约)。

根据《纽约市分区条例》第32-153条规定,开发商Sandu的临时性酒店原则上必须向纽约市都市规划委员会(City Planning Commission,CPC)申请“旅馆特别许可”(Hotel Special Permit),并经公开审议后方可兴建。条文虽对“游民收容所用途”设有豁免条款,但前提是该设施须基于“已生效的市或州府合约,或其它明确指定公共用途的书面协议”营运。

居民指出,目前纽约市游民局(DHS)尚未与游民所营运方VIP签署任何正式合约,仅在2023年12月6日有一封表达合作意向的信函或备忘录,而“意向”依法并不等同于合约,亦不构成豁免CPC特别许可的法定要件。

楼宇局承认无合约 仍批准建案引质疑

在2025年12月5日针对居民分区挑战上诉的裁决中,市楼宇局(DOB)助理局长、负责法规与分区解释的Keith L. Wen坦承,该DHS信函“并非书面协议”,但认为其显示双方正处于签署合约的程序中,并同意在未来核发临时或正式使用证(TCO/CO)前,要求DHS再提交一份“第三份确认信”,以证明合约已正式签署。因此,DOB裁定现阶段仍可核准建案,并以此理由驳回居民的上诉。

居民则质疑,DOB的做法违反了自己的规定,因为CPC旅馆特别许可在法律上只能“豁免”(waiver),不能“延后”(deferral),不存在“先建、后补合约”的合法空间。楼宇局违背自身规范,导致典型的“鸡生蛋、蛋生鸡”制度悖论。

争点单纯 却影响深远

居民指出,本案并不涉及复杂的建筑技术或结构法规,而仅聚焦两个问题:其一,是否存在有效合约;其二,DOB是否有权在未具合约的情况下批准建筑图纸。正因争点明确,BSA在受理案件时一眼就能看到问题核心,也使居民即使没有聘请昂贵律师,仍能推进案件的原因。

为何必须走到BSA?行政救济程序一次不能少

依纽约市规章(1RCNY),分区(zoning)争议案件不得直接进入法院,当事人必须“用尽所有行政救济手段”,否则即便理由充分,也会被法院以程序不完备为由驳回。

完整程序如下:居民须在DOB批准建筑图纸后45天内提出分区挑战;DOB作出裁决后,居民须于15天内提出分区上诉(zoning appeal)。在DOB作出最终行政决定后30天内,案件方可向纽约市标准与上诉委员会(BSA)提出上诉;若BSA裁决仍对居民不利,当事人始得于30天内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。

居民透露,在最近一次15天上诉窗口期内,DOB曾一度关闭申诉平台,险些使社区永久丧失上诉资格。经市议员庄文怡与州参议员陈学理的办公室介入施压后,平台才于约一周后重新开放,居民成功递交上诉,并在约半年后收到DOB的驳回裁决,正式取得向BSA上诉的“门票”。

下一步:等待公听会

目前,86街游民所建案已进入BSA审理阶段,正等待楼宇局、开发商及居民等各方提交补充资料。BSA将于资料齐备后排定公听会,届时所有利害关系人,包括民选官员与社区代表,皆可公开陈述意见。

居民表示,若BSA裁定居民胜诉,该建案将被推翻;若开发商仍欲推进旅馆项目,须重新走完整法定程序,从申请CPC的旅馆特别许可证开始,首站即需提交至当地社区委员会审议,整个流程冗长且充满不确定性。

若BSA的裁定对居民不利,社区也将依法进入司法途径,继续争取权益。社区呼吁熟悉土地使用与分区法规的专业人士,若发现案件仍有其它程序或法规争议,可向BSA提交资料,供审理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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